聖亞他那修(Athanásios Alexandrías) 作品集

Athanásios Alexandrías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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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亞流的罷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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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流的罷黜」及亞歷山大主教的通諭

導言。

以下文件是亞他那修反亞流主義著作系列最合適的開篇。它們收錄於本篤會版亞他那修著作,以及牛津歷史文獻集,本譯文即為後者的修訂版。通諭可能是由當時擔任亞歷山大主教執事兼秘書的亞他那修本人起草(Prolegg. ch. ii. §2),這是將其納入的另一個原因。紐曼(Newman)基於以下理由堅持亞他那修是作者,其註釋將會證實這些理由。(1) 與亞歷山大寫給拜占庭同名主教的信函(載於提奧多雷特,《教會史》i. 4)風格完全不同。那篇文章風格繁複、措辭冗長,充滿複合詞,毫無亞他那修的簡潔與力度。(2) 與亞他那修的風格顯著一致,甚至包括他最具特色的表達方式。(3) 亞歷山大的「神學觀點」和術語與亞他那修的明顯不同;而通諭與後者而非前者一致。(4) 亞他那修對某些經文的運用。這些論點極具份量,至少為紐曼的觀點提供了初步證據。後者得到伯林格(Böhringer)意見的支持,而科林(Kölling)的反駁(卷1,頁105)則微不足道。格瓦特金(Gwatkin),《研究》,29頁,註4,未能掌握紐曼論點的要點(第1和第3點),紐曼的論點可以說仍佔上風。亞流在亞歷山大被罷黜發生在(Prolegg, ubi supra)320或321年;後者的可能性更大。通諭是在罷黜亞流的會議上起草,如普遍認為的那樣,還是大約兩年後,如從提及尼哥米底亞的優西比烏(D. C. B. i. 80,參見Prolegg. ubi supra, 註1)推斷的那樣,這個問題目前可以暫不討論。無論如何,它是亞流主義爭議最早的文件之一。應當注意的是,這份文件中沒有出現**ὁμοούσιον**(homoousion,同本質),這在尼西亞會議上將此詞作為試金石的歷史中是一個重要事實,參見Prolegg. ch. ii. §3 (1) 和 (2) b。在此階段,亞歷山大派滿足於**ὅμοιος κατ᾽ οὐσίαν**(homoios kat’ ousian,本質相似)(亞他那修)、**ἀπαραλλακτος εἰκών**(aparallaktos eikōn,無差別的形像)、**ἀπηκριβωμένη ἐμφέρεια**(apēkribōmenē emphereia,精確的相似)(亞歷山大在提奧多雷特中)等表述,這些後來被發現不足以應對。

這封信在闡明其發出的緣由、記錄亞流所提出的教義及其被罷黜後,指出了幾處譴責該教義的主要經文(第3、4節)。接著(第5節)將亞流派與其他異端進行比較,並普遍警告教會主教(第6節)提防尼哥米底亞的優西比烏的陰謀。這封信由亞歷山大的十六位長老和二十四位執事(亞他那修簽名第四位),以及馬雷奧提斯(Mareotis)的十八位長老和二十位執事簽署。這封書信的聖經論證是構成現今卷冊大部分的反亞流主義論著中發展出來的論戰的萌芽。